根据《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试行)》(郧政规〔2021〕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21日起启动2022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
郧阳区内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及在郧阳区境内实施且专利公报记载的通讯地址在郧阳区境内的非本区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二、资助项目
专利项目资助、知识产权促进奖资助、争创精品名牌奖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三、资助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并符合《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试行)》(郧政规〔2021〕1号)规定的项目。四、资助标准
根据《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试行)》(郧政规〔2021〕1号)的相关规定开展资助和奖励。五、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自行打印相关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整。2、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需由申请人签署其姓名与日期。3、递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递交材料时应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4、申报单位须对应填写《郧阳区2022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明细表》,汇总表需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5、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商标股进行现场审核。六、申报受理时间
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2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期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七、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提供正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提供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责任自负。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申报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股(郧阳区城关镇师范路5号);联 系 人:刘向红;
联系电话:0719-722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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