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18〕88号)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核验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19-723256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郧阳区共有11家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审,4家单位年度核验合格,4家单位年度核验基本合格,3家单位年度核验不合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郧阳区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结果公示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