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07-19 08:46  


十堰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创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全面推进“十四五”十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围绕突出“绿”的底色、强化“新”的引领、提升“带”的优势、传承“江”的文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重点谋划实施一批具有影响力、标志性、示范性的事项和项目,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我市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动十堰加快实现绿色崛起。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加快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探索开展用能权交易。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落实国家、省能耗双控要求。加强城镇排污整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

(二)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依托我市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禀赋,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深入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出台我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先行先试。加快完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多元实现路径和政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汉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三)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全面实施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绿色新兴产业。推进绿色创建,支持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

(四)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建设重大创新平台。组织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围绕碳捕集利用封存等领域,布局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五)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强化农业、工业、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严格执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探索建立水权交易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

(六)推进综合交通绿色发展。加快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湖北段工程建设。推进十淅、十巫、福银高速(十堰段)改扩建工程、房县至五峰(房县段)等高速建设。建设区域性“四型”枢纽机场,推进武当山机场飞行等级升级至4E级,建成国际航站楼。推进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丹江口市通用机场建设。高标准建设G316、G209、G346、S301、S337等沿江、沿城镇和产业发展轴带的支撑性通道,推进乡镇“双通道”建设。推进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加快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十堰车务段、市民航局,各县市区)

(七)着力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增强中心城区“引领”功能,实施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打造汽车制造业中心、鄂西区域交通物流中心、商贸金融中心、科教人才中心、文化医疗中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县市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竞相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魅力旅游名县。深入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八)深化长江大保护金融创新实践。加大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低碳全面融入金融发展战略、政策制度、产品创新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建立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功能。积极支持绿色企业开展绿色直接融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推动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直接融资,推广绿色保险,加快碳市场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十堰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十堰银保监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县市区)

(九)提升城乡绿色人居环境。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

(十)加快长江文化旅游建设。争创全域旅游示范区。以武当山为龙头,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和城市休闲购物旅游集散地,打造国际旅游胜地、东方康养名都、中华文化重镇。以城区和各县市为支撑,实施“两区三带”旅游发展战略,构建“山水城互动、文旅农互融、多景区互联、各要素配套”的全域旅游新格局。全面升级老景区等级品质,整合资源,发展红色旅游,建设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十堰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在市推动长江(汉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按照十大行动的事项和项目责任清单(见附件),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项指挥部,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牵头科室,指定联络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长江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二)开展调度评估。市长江办建立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的协调督办,及时跟踪分析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力度大、实效好的地方和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市长江办;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绿色低碳发展等宣传引导。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交流,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广泛发动,凝聚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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