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销售低俗包装食品,处罚!

07-19 17:04   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近来,湖北省荆州市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低俗包装食品案件。

今年4月,荆州市公安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中,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公安县斗湖堤镇石桥街经营场所的某副食店实施监督检查。

经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达**”牌“滚蛋”滚珠果酱真实名称为滚珠果酱,“滚蛋”二字为奇特名称,其字样属变形字体,字体较大,位置、字形突出(约1.4厘米×1.4厘米);“滚珠果酱”为真实名称,其字样为四号黑体(约0.4厘米×0.4厘米),附于“滚蛋”二字下方,在整个商品中的位置、字形均不突出;当事人经营的“达**”牌“滚蛋”滚珠果酱食品属于标签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食品。

由于上述食品的销售最终对象为小学生,其标签具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故当事人采购和销售“达**”牌“滚蛋”滚珠果酱的行为,构成了无底线营销标签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食品之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公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依法没收标签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达**”牌“滚蛋”滚珠果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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