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招生考试院发布2025年高考报名须知,下月11日起开始报名

10-23 19:03   秦楚网  

昨日,市招生考试院发布了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十堰城区社会考生报名须知。下月11日起,我市将开启2025年高考报名,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

报名时间

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网址:gkbm.hb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可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设备访问。

资格审核及发放报名卡时间为11月4日-8日。艺术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11月11日-13日。非艺术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11月11日-22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艺术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5-16日;非艺术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23日-24日。

提交材料

十堰城区户籍外省学籍应届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省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

普通高中学籍证明材料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籍证明材料需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技工学校学籍证明材料需通过“全国技工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人社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堰城区户籍往届生考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学籍档案。

符合“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报名条件,须具有十堰城区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学籍,且连续实际就读三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市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提供本人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十堰城区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十堰城区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学籍档案、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

工作证明包括:十堰城区居住地截止报名前近三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个税纳税凭证,个体经营者可以是营业执照;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房产证。不接收户籍和学籍均不在十堰城区的考生参加高考报名。

考试科目及分值

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外语科目可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中任选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每科满分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1+2”,“1”为首选科目,考生在历史、物理两科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选择2科。每科满分为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技能高考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满分为700分。其中技能考试满分为490分,文化考试满分为210分。

身份证遗失或过期需尽快补办

考生在报名前须准备好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和材料。高考报名须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5年高考结束前过期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补办。

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须在报名前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确保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在报名现场确认后,进入大学报到注册之前,切记不要更改身份证的关键信息(如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民族等),以免造成信息不一致,影响考试、录取。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不得跨省重复报名

考生网报时须认真阅读《2025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点击同意即视同知悉、了解并承诺遵守高考相关规定。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本人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有弄虚作假,如采用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

得报名考试资格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或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不得跨省重复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具体报名须知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为准。

7类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含少年班考生)。 

3.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和技工学校非三年制毕业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7.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各地高考报名咨询电话

十堰城区户籍往届考生及十堰城区户籍外省学籍应届考生在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报名(十堰市招生考试院附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719-8672086。

附十堰各地高考报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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