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十堰市纪委监委印发《十堰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指引》制定工作,强调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门监管、中小学校自律、纪委监委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监督格局,细化监督重点内容、方法举措,做到务实管用、操作性强,并多次提出具体指导意见。1月3日,《指引》正式印发,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指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政治监督定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纠偏正向,推进政治监督在“校园餐”领域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决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安全。
二是坚持务实管用。通过细化监督重点内容,细化清单式监督、实地监督检查、会商调度等可操作性的方法举措,明确了监督什么、怎样监督问题,确保监督任务责任化、可落实。
三是坚持“大监督”理念。坚持行政执法、行业监管和执纪办案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提升,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行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机制,通过严查“校园餐”管理中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带动、督促各方责任落实落地,推动形成齐抓共治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