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通告:禁飞
01-08 15:54
十堰市公安局
1月11日7时至12时
十堰城区部分空域禁飞
为保障东风汽车集团公司第40届职工接力赛暨十堰市第31届迎新春长跑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赛事期间低空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紫霄大道奥体中心(起点)→紫霄大道→浙江路立交桥→仁威路→林荫大道→发展大道→十堰东高速公路出口→东风大道→商用车物流中心→车管所→东风大道→五一厂十字路口→天津路→天津路林荫大道立交桥→市民政局→天府粮油→天津路右转京东路→浙江路市审计局→浙江路左转紫霄大道→汉江实验学校→奥体中心(终点)沿线两侧及奥体中心周边500米区域真高120米及以下空域为临时管制空域(全域禁飞)。主要包括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航模、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大型风筝共十三类。单位、组织因工作需要在上述管制时段、管制区域内飞行的,应当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备案,经同意方可实施。对违反规定,在以上管制时段、管制区域内飞行的十三类航空器,公安机关依法采取驱离、迫降等紧急处置措施;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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